一、申請補助計畫書
二、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
一、購置營運財物等相關費用: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整。
二、水電、房租及通訊等費用:每月以補助新臺幣二千元為上限,補助期限至多一年,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
三、業務或技術研習之經費:補助項目及金額(如附表一),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整。
一、檢附申請文件,親送或郵寄至本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