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申請書
二、一個月內核發之地籍圖謄本正本乙份,使用影印本應加註「本影印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三、繳交規費
四、如需郵寄請附回郵信封並貼妥郵票
一、臨櫃
二、郵寄
一、請備齊文件後郵寄或臨櫃申請。
二、繳費後收文辦理。
三、3個工作天後臨櫃領件或回郵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