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二、申請土地所有權狀,或謄本
三、申請人存摺影本
四、非土地所有權人者,並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一、受理符合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救助項目公告之農民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一、至公所申辦
二、公所會勘
三、回報市府審核
四、核發受災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