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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展演許可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依據動物保護法第6-1條第5項及動物管理展演辦法。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備妥應備文件後以函文、親送或郵寄至本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辦理。

    二、通過書面審查後安排專家學者現場會勘。

    三、會勘審查或複查通過後依動物展演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繳納保證金。

    四、於完成保證金繳納後核發正式公文及動物展演許可證。

4 作業天數

  • 28日。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具有社會教育機構、休閒農場、觀光遊樂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格者為限;且申請人或其僱用之相關人員曾因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五條之一第一項之規定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前項之申請。

    二、本市指定資格: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依法設立之公司、有限合夥或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之事業,且其動物展演場所在本市轄內,具動物展演申請人資格,得向本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申請動物展演許可。

6 是否須電子繳費

7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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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農業局-動保處-動物保護產業管理組
  • 承辦人員或單位:黃世穎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