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滿換發-應備文件 : 期滿換發-應備文件 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 2.原領漁業執照。(正本請寄至本所-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漁船承辦收) 3.原領購油手冊(未領有者免附)(請寄至本所-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漁船承辦收) 4.小船執照或船舶登記證書及檢查紀錄簿影本。 5.代辦委託書(本人免附)
二、遺失補發-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 2.原領購油手冊(未領有者免附)(請寄至本所-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漁船承辦收) 3.小船執照或船舶登記證書及檢查紀錄簿影本。 4.漁業執照遺失切結書 5.代辦委託書(本人免附)
三、毀損補發-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 2.原領漁業執照。(正本請寄至本所-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漁船承辦收) 3.原領購油手冊(未領有者免附)(請寄至本所-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漁船承辦收) 4.小船執照或船舶登記證書及檢查紀錄簿影本。 5.代辦委託書(本人免附)
四、過戶換發-本市買賣-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 2.原領漁業執照。(正本請寄至本所-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漁船承辦收) 3.原領購油手冊(未領有者免附)(請寄至本所-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漁船承辦收) 4.買賣契約書。 5.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漁船汰建資格讓渡書及雙方身分證正反面 6.小船執照或船舶登記證書及檢查紀錄簿影本。 7.印鑑證明。 8.代辦委託書(本人免附)
五、過戶換發-外縣市買賣-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 2.買賣契約書。 3.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漁船汰建資格讓渡書及雙方身分證正反面 4.小船執照或船舶登記證書及檢查紀錄簿影本。 5.印鑑證明。 6.代辦委託書(本人免附)
六、過戶換發-轉籍本市-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 2.小船執照或船舶登記證書及檢查紀錄簿影本。 3.代辦委託書(本人免附)
七、過戶換發-繼承-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 2.原領漁業執照。(正本請寄至本所-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漁船承辦收) 3.原領購油手冊(未領有者免附)(請寄至本所-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漁船承辦收) 4.全戶戶籍資料或戶籍謄本。 5.繼承系統表。 6.拋棄繼承同意書。 7.原所有人死亡證明書。 8.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漁船汰建資格讓渡書及雙方身分證正反面 9.小船執照或船舶登記證書及檢查紀錄簿影本。 10.遺產稅免稅證明書。 11.代辦委託書(本人免附)
八、過戶換發-贈與-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 2.原領漁業執照。(正本請寄至本所-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漁船承辦收) 3.原領購油手冊(未領有者免附)(請寄至本所-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漁船承辦收) 4.贈與同意書。 5.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漁船汰建資格讓渡書及雙方身分證正反面 6.小船執照或船舶登記證書及檢查紀錄簿影本。 7.印鑑證明。 6.代辦委託書(本人免附)
九、新船建照發照-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 2.保留汰建函或建造核准函(拍照上傳或請寄至本所-臺中市區水區北堤路3號-漁船承辦收) 3.小船執照或船舶登記證書及檢查紀錄簿影本。 4.代辦委託書(本人免附)
一、換(發)執照
一、申請
二、承辦辦理
三、核發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