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寵物骨灰灑葬
一、本市市民
二、非本市市民
一、僅收現金
二、可自備花束或相片,與寵物道別
三、園區係採循環利用,植存後將於一定期日內將進行翻土工作,禁止私自設置標幟或設施,並不得焚燒或放置香燭及紙錢等祭品
四、植存後,不得要求挖掘、換位及取回
五、相關疑問可洽詢業務承辦人:(04)-25588024,分機134。
流程圖 |
寵物屍體遺灰植存標準作業流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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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臺中市寵物植存紀念園區寵物遺灰植存預約登記表.pdf |
範例 | |
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