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地方稅-聲明復查(健保卡登入)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本項目提供對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印花稅、契稅核定稅捐處分不服使用。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3日內檢齊文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或傳真送至受理地方稅務局,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4 作業天數

  • 處理期限60日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核定通知書所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繳款書送達後,於繳納期間屆滿次日起算30日內,提出申請。

    二、核定通知書所載無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6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3日內檢齊文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或傳真送至受理地方稅務局,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7 相關表單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地稅局
  • 承辦人員或單位:法務科
  • 聯絡電話:04-22585000
  • 詳細位置:[407665] 臺中市西屯區惠來里3鄰文心路二段99號
  • 最後更新日期: 2026/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