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救護服務證明書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凡緊急傷病患經本局119救護車載送至各級醫療院所救治,被救護者本人、配偶、及其他直、旁系親屬均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者只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市各臨近消防分隊提出申請(非本人申請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當事人死亡另附戶口名簿),並依民眾申請之份數開立救護證明書,隨到隨辦,即時取件。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臨櫃當場核發 隨到隨辦或線上申請

4 作業天數

  • 一、臨櫃申請者, 證件齊全 一律當場核發 。 二、郵寄申請者,經業務科審核證件齊全三日內以掛號郵寄申請人。

5 是否須電子繳費

6 相關表單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其他文件

7 選擇欲進行申請的單位

  • 最後更新日期: 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