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無中華民國國籍者,請檢附居留證、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一、補發娛樂稅繳款書。
一、請將附件上傳,或於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檢齊附件,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郵寄至本局或所轄分局,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一、各分局地址、傳真號碼詳參首頁分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