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人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自然人屬營利事業組織者請檢附中央(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或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影本;其他組織者請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照影本。 二、代理案件另附授權書及授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繼承案件檢附與納稅義務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一、本項限持有臺中市土地之納稅義務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