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二、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影本,已註明房屋建號、門牌及基地坐落地段、地號,得免附建物證明文件 。
三、無租賃情形申明書正本 。
四、土地增值稅繳納收據正本
五、改按農業用地 ( 不 ) 課徵
六、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影本 。
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影本
八、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之「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業用地 ( 含耕地 ) 證明書」倘經會同包括農業、地政等機關共同認定,符合作農業使用之認定標準,並於該證明書註明「該農業用地係作農業使用無誤」,可取代「農業用地作
九、土地增值稅繳納收據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