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一、所有權人可檢具公所核發的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以減輕稅負。
一、直接於本局官網線上申辦頁面填寫欄位資料,送出後即完成申請,請自行記錄申辦案號。
二、收件後會另以公文作書面回覆。
一、低收入戶列冊之所有權人。
一、如經重新核定低收入戶資格且房屋曾經申請減免有案,本局將依社會局通報低收入戶核准列冊資料辦理續免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免再重新提出申請。
二、低收入戶身分經主管機關註銷失效,嗣後再經核准者,則應重新申請房屋稅減免。
三、領有殘障手冊或中低收入戶住宅房屋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