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房屋稅-低收入戶房屋減免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所有權人可檢具公所核發的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以減輕稅負。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直接於本局官網線上申辦頁面填寫欄位資料,送出後即完成申請,請自行記錄申辦案號。

    二、收件後會另以公文作書面回覆。

4 作業天數

  • 一般10日 會勘18日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低收入戶列冊之所有權人。

6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如經重新核定低收入戶資格且房屋曾經申請減免有案,本局將依社會局通報低收入戶核准列冊資料辦理續免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免再重新提出申請。

    二、低收入戶身分經主管機關註銷失效,嗣後再經核准者,則應重新申請房屋稅減免。

    三、領有殘障手冊或中低收入戶住宅房屋不適用。

7 相關表單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承辦機關:地稅局
  • 承辦人員或單位:房屋稅科
  • 聯絡電話:04-22585000
  • 詳細位置:[407665] 臺中市西屯區惠來里3鄰文心路二段99號
  • 最後更新日期: 202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