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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稅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繳款書所載之繳納期間屆滿前提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三年。 二、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指震災、風災、水災、旱災、寒害、火災、土石流、海嘯、瘟疫、蟲災、戰爭、核災、氣爆,或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之災害或事件,且非屬人力所能抗拒者為限。 三、經濟弱勢者:指納稅義務人為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所稱低收入戶。

3 作業天數

  • 6日

4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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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地稅局-消費稅及管考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消費稅及管考科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