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或公司/商號申辦:
(一)基本文件:
1.種苗業登記事項變更申請書正本二份。
2.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份
3.檢附種苗業登記證原證。
(4.如由受委託人申請,請檢附委託書正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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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物文件(自然人建物變更時始需檢附):
1.自有:建物所有權狀影本二份、建物第一類謄本影本二份(一個月內),倘房屋所有權人無償提供負責人作種苗業登記時須檢附房屋使用同意書正本二份。
2.租用:應檢附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二份及房屋使用同意書正本二份。
3.登記建物之115年房屋稅單繳款證明影本二份。
(三)法人文件(法人資料變更時檢附):
變更公司/商號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資本額者,請先完成公司/商號變更登記,並檢附最近一次本府經濟發展局(或經濟部)准駁函及法人相關附件影本二份。
(四)土地文件(倘變更或新增苗圃者,應檢附苗圃土地文件):
1.自有:土地所有權狀影本二份、土地第一類謄本影本二份(一個月內)(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正本二份<土地所有權人無償提供負責人作種苗業苗圃登記時須檢附>)
2.租用:應檢附土地租賃契約書影本二份及土地使用同意書正本二份。
3.經營種類項目倘新增育種、種子繁殖、苗木繁殖者,應填具營業設備配置表正本二份。
※變更事項請於適當項目上方格內打「ˇ」記號。
※上述每一份影本文件空白處皆需加蓋(公司/商號章及)負責人章。
※應繳付種苗業登記證書規費新台幣800元,繳費方式:繳款書將於書面審查後隨函寄出。
一、為保護植物品種之權利,促進品種改良,並實施種苗管理,以增進農民利益及促進農業發展。
一、倘備妥上述紙本申請文件,請掛號郵寄,寄送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農業局作物生產科(信封上註明申請種苗業登記變更申請)。
二、倘欲現場申辦,請電洽承辦人預約辦理時間。 (總機04-22289111,承辦分機:56126)
三、書面審核通過後,本局將掛號郵寄繳款書(登記變更規費:800元)。
一、已有取得種苗業登記證之事業體。
一、種苗業登記申請表下載網址:https://www.agriculture.taichung.gov.tw/1746966/post
二、申請表下載路徑說明: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 首頁 > 便民服務 > 表單下載 > 作物生產科相關表單>種苗業登記相關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