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書
二、申請者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三、詳細之使用道路平面圖(圖面須加蓋申請人或公司章)
四、臨時使用道路現場照片(圖面須加蓋申請人或公司章)
五、交通維持說明及簡圖
一、申請臨時性道路使用路權
一、填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請於施工日前五個工作天提出申請,一次申請時間為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