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上連結至警政署查詢
一、案類:請依受(處)理案件證明單載明之受理案類進行查詢。
二、案件編號:請輸入受(處)理案件證明單編號,如無相關編號,請洽詢受理單位。
一、報案二日後始可查詢,並僅提供最近三年資料查詢。
二、為確保個人隱私及人質安全,防止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擄人勒贖、強制性交、性侵害犯罪、性騷擾及跟蹤騷擾等需保護被害人個資案件資料不開放查詢。
三、警政署自106年8月1日起試辦受理報案(一般刑案)案件進度查詢,如對案件進度顯示內容有相關疑問或建議,請洽案件管轄單位,或至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線上檢舉信箱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