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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服務證明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作業天數

  • 一、臨櫃申請者, 證件齊全 一律當場核發 。二、郵寄申請者,經業務科審核證件齊全當日以掛號郵寄申請人。

3 相關表單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承辦機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何小姐
  • 聯絡電話:(04)24752119#116
  • 最後更新日期: 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