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教導民眾正確防火安全觀念及火場避難、求生知識及認識消防(至各消防分隊參觀),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提供多元管道以利機關、民眾等申請協助辦理防火教育宣導。包括:來文(函)申請、E-mail寄送申請表至申請信箱、逕向轄區消防分隊申請及電話申請等。
二、申請防火教育宣導或參觀消防單位者,請於14天前~60天內提出申請,敘明單位名稱、聯絡人、聯絡電話(含市話)、日期、時間、地點、上課人數(申請參與宣導人數需 20人以上)、課程需求等(詳如附件申請表)。有關雲梯車為本局救災車輛,不便支援或提供體驗搭乘。
一、請有意申請者先行詳閱並遵守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再行填寫申請表
二、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各大隊、分隊聯絡表(https://www.fire.taichung.gov.tw/content/index.asp?Parser=7,3,101,21)
流程圖 |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參訪作業流程.pdf |
---|---|
申請書 |
防火教育宣導訪視申請表.doc 防火教育宣導訪視申請表.odt |
範例 | |
其他文件 |
參訪注意事項.pdf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參訪作業要點.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