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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藝術科】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各項書表文件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各階段計畫書初稿請先送文化局預審,親自臨櫃交付、電子郵件或掛號郵寄。

3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親自臨櫃交付

    二、掛號郵寄交付

  • 承辦機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張小姐
  • 聯絡電話:(04)22289111#25214
  • 共用收件信箱:farin31710@taichung.gov.tw
  • 傳真:(04)23714756
  • 詳細位置:40701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