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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演奏廳審查作業要點(含演藝活動補助申請表)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葫蘆墩文化中心(以下簡稱葫蘆墩文化中心)為 推動本市多元表演藝術之發展,豐富民眾文化生活並鼓勵演藝團體及個人 創作優質演出,依客觀、公正之原則辦理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葫蘆墩文化中心每年定期辦理 2 期申請審查會議,申請者以中 文打字填妥送審資料,於受理申請期限前 郵戳為憑 寄至葫蘆墩文化中心。受理申請時間及可供申請之檔期時間如下﹕

    二、當年度 1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受理申請,同年 3 月審查今年 7 月至 12 月之節目。

    三、當年度 7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受理申請,同年 9 月審查次年 1 月至 6 月之節目。

4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團體-經政府立案之各類演藝團體、節目經紀代理公司或藝文性社 團 團體申請者須檢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 。

    二、個人-指從事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之個人。

    三、政府機關及各級學校(大學、高中、國中、國小)。

5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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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文化局-葫蘆墩文化中心
  • 承辦人員或單位:林先生
  • 聯絡電話:(04)25260136#308
  • 共用收件信箱:mynumber48@taichung.gov.tw
  • 傳真:(04)25244498
  • 詳細位置:420216臺中市豐原區圓環東路782號
  • 最後更新日期: 202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