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視覺藝術科】繳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公共藝術基金」計畫書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公共藝術經費繳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公共藝術基金專戶」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公共藝術經費未達50萬元,填寫「公共藝術設置經費繳入基金專戶計畫書(設置經費未達新臺幣50萬元)」,敘明不自行辦理公共藝術之原因分析,並附上建築物/工程預算書或決標金額證明文件、基地現況分析及圖說,經審議機關初審後,函送1式19份至本市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備查通過後,始得繳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公共藝術基金專戶」。

    二、公共藝術經費達50萬元,填寫「公共藝術設置經費繳入基金專戶計畫書(設置經費逾新臺幣50萬元)」,敘明不自行辦理公共藝術之原因分析,並附上建築物/工程預算書或決標金額證明文件、基地現況分析及圖說,經審議機關初審後,函送1式19份至本市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繳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公共藝術基金專戶」。

4 相關表單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承辦機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陳先生
  • 聯絡電話:(04)22289111#25219
  • 傳真:(04)23714756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