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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申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申請人依「臺中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申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辦法」逕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申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民眾申請初審掛件。

    二、都發局登錄掛號。

    三、由都發局承辦人員進行審查作業。

    四、審查未通過,修正後由原都發局承辦人員進行複審作業,複審時間應視申請人修正後送請本局後審查。

    五、審核通過後,核發核准函。

4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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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都發局-使用管理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孫藝珊
  • 聯絡電話:(04)22289111#64351
  • 傳真:(04)23274995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