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眾可使用本系統查詢及辦理土地使用分區申請
二、為方便線上申請案件之核發作業,本項服務需一併提供申請地號之地籍謄本電子檔,始可線上申請。
三、進入系統後,民眾即可自行登打基本資料及選定欲申請之地段地號,送出申請,即可完成線上申請
一、民眾輸入申請人基本資料及欲申請土地之地段地號
二、線上申辦後完成繳費
三、領件:
(一)本市東區及后里區地籍數值區部分區域線上領件
(二)試辦本市(中區、西區、南區、北區、西屯區、南屯區、北屯區、潭子區、大里區)線上自動核發業務
其餘區域仍須於線上申辦並完成繳費後,至各土地所在區公所領件((中區、東區、西區、南區、北區、西屯區、南屯區、北屯區仍於都市發展局領件)
一、本系統無法提供申請不同地段地號資料進行一次性繳費動作,係依地段個別開立使用分區證明書進行核發,若申請同地段多筆地號資料但想要個別地號開立一張使用分區證明書,請分案申請,個別進行繳費動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