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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執業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郵寄辦理、親自辦理、委託代理人辦理

3 作業天數

  • 3 日(工作日)

4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營養師法第七條規定:營養師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第一項)。營養師執業,應接受繼續教育,並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辦理執業執照更新(第二項)

    二、營養師法第九條規定:營養師執業,應加入所在地營養師公會(第一項)。營養師公會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第二項)。

  • 承辦機關:衛生局-食品藥物安全處-食品流通組
  • 承辦人員或單位:林小姐
  • 聯絡電話:(04)22220655#3106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