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初次報備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推選管理負責人須行文至主管機關報備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準備應備文件

    二、以書面方式至本所申請

4 作業天數

  • 10 日(工作日)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成立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之社區

6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處理期限:依規定期限

7 相關表單

  • 承辦機關:東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公建課蕭先生
  • 聯絡電話:(04)22151988#502
  • 最後更新日期: 202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