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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暨醫療費用補助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可委託他人)

3 作業天數

  • 30 日(工作日)

4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本補助項目及金額依據臺中市政府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審核要點辦理。

    二、申請人與切結書及收據、領款人為同一人。

    三、申請輔具類別、應依補助標準表所列類別(項目)填寫,其檢附發票及診斷証明記載亦應相符。

5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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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西區公所-社會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劉小姐
  • 聯絡電話:(04)22245200#205
  • 傳真:(04)22298949
  • 最後更新日期: 2019/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