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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公所違章建築檢舉查報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書面資料申請

    二、電子郵件申請

    三、市長信箱申請

3 作業天數

  • 7 日(工作日)

4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依據建管法令及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等規定辦理

    二、本區公所僅代為查報,事實認定及後續相關處理事宜由主管機關辦理

    三、作業流程:1.書面資料、電子郵件、市長信箱等受理申請→2.現場勘查→3.上網填報及紙本送達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處→4.市府派員勘查認定→5.錄案備查

5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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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南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周小姐
  • 聯絡電話:(04)22626105#405
  • 共用收件信箱:miu@taichung.gov.tw
  • 最後更新日期: 2019/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