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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公所活動中心使用申請書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可先行電詢預約借用之場地時間.場次後再至公所辦理申辦手續

3 作業天數

  • 1 日(工作日)

4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詢問場次時間可電詢但繳費須親至公所繳納

    二、填寫文件(民政課)→繳納費用(秘書室)→開立收據(秘書室)

5 相關表單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承辦機關:南區公所-民政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莊先生
  • 聯絡電話:(04)22626105#125
  • 共用收件信箱:s4199@taichung.gov.tw
  • 最後更新日期: 2017/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