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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臨櫃辦理

3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申請符合通過之個案,本所依據臺中市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二、申請表及社會救助調查表,函送負責社福單位提供後續追蹤輔導

4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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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南區公所-社會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魏小姐
  • 聯絡電話:(04)22626105#203
  • 共用收件信箱:s4194@taichung.gov.tw
  • 最後更新日期: 201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