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表
二、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三、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及內頁影本2頁
四、領款收據
五、委託代辦授權書及代辦人身分證影本暨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一、臨櫃辦理
一、申請符合通過之個案,本所依據臺中市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二、申請表及社會救助調查表,函送負責社福單位提供後續追蹤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