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調解用委任書

1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未成年人〈除單親者外〉父母均為法定代理人均需於調解日到場,若僅一方出席即需出具委任書。

2 相關表單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流程圖
申請書 479076b8.ods
479076b8.pdf
479076b8.xls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北區公所-民政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林小姐
  • 聯絡電話:(04)22314031#397
  • 最後更新日期: 2019/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