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申請核定表
一、設籍本市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列冊低收入戶、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證明或符合補助標準者(含符合前開標準而居住於公、私立身心障礙教、療養機構之身心障礙者)。
二、因傷病住院治療經證明需專人照顧者,但中央健保局公告之慢性病療養非因急病入院者除外。
三、僱請專職人員看護者須為專人專職一對一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