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家人口新式戶口名簿(需有記事欄)。
二、申請列冊人口之郵局(未開戶亦須開新戶)及其他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一份及最近一年內內頁影本。
三、申請人的身分證及印章(代辦者須雙方身分證及印章)。
四、其他相關證明影本(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