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構住宅
申請表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並完成民族別註記
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各二份
建物登記謄本
建物登記日期
未獲其他政府建購住宅補助切結書
住宅照片(顯示門牌及室內居住狀況)
收據
郵局活期存款簿封面影
二、修繕住宅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並完成族別註記
建物登記謄本、房屋稅籍證明、水電繳費收據等
欲修繕工程估價單
預備修繕住宅位置照片每處一張
最近五年未曾獲政府其他修繕住宅補助切結書
郵局活期存款簿封面影本
一、原民會為減輕經濟弱勢的族人居住負擔,今年與地方政府攜手合作提高補助經費,增加補助名額,將自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受理
一、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補助
二、受理初審:房屋所在地之各區公所
三、複審核定: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一、年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二、申請建購修繕住宅者係房屋所有權人或由具原住民身分之配偶申請
三、中低收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