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者,專職看護每人每日最高補助看護費用新臺幣1,500元;家人看護每人每日補助新臺幣750元,且每人每年度最高補助額度新臺幣十五萬元,家人看護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三萬七千五百元
(二) 中低收入戶或符合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資格者,專職看護每人每日最高補助看護費用新臺幣750元;家人看護每人每日補助新臺幣375元,且每人每年度最高補助額度新台幣七萬五千元,家人看護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一萬八千七百五十元
(三) 申請人實際僱請專職看護費用低於補助基準者,以實際支付金額或天數核定
(四) 每日之計算以二十四小時計,含跨日之連續時數;超過十二小時但未滿二十四小時以十二小時計,未滿十二小時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