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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書

1 服務內容

  • 一、豐原區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

    二、申請人應於五日前送件(扣除例假日),並須檢附交通維持說明及簡圖及使用道路範圍周邊照片。吊車預拌車等大型工程車輛僅可於非交通尖峰時間(09:00~16:00)占用道路,借用範圍施工車輛不得併排停放。

    三、一次申請臨時使用期限為三天。

    四、違建施工借用道路,一律不予同意。施工借用道路未檢附建造執照時,應檢附非違建施工切結書。

2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申請人應於施工日前五工作天送件,並上傳交通維持說明及簡圖及使用道路範圍周邊照片

    二、核定後線上回覆申請人

3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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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豐原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盧小姐
  • 聯絡電話:(04)25222106#336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