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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生活津貼補助要點

1 服務內容

  • (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一年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不含大專院校夜間部、在職專班、進修推廣部、學分班、研究所及空中大學(專科)學生),具原住民身分之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單位之生活津貼補助者。

    (三)非低收入戶家庭,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一‧五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低收入戶審查標準扶助條例規範之一定金額。

    (四)低收入戶之原住民學生,已領有由本府社會局生活津貼者,不得重複申請。 第三項所稱「家庭收入」應計算之全家人口範圍及收入總額,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2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填妥「原住民學生生活津貼補助申請表」後,送至(郵寄或親送)戶籍地之區公所民政課承辦人員

3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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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其他文件 學生生活津貼補助要點.pdf
  • 承辦機關:豐原公所-民政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豐原區公所民政課
  • 聯絡電話:(04)25222106#301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