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須為已成年或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二)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四個月以上。
(三)申請人或其配偶係房屋所有權人。
一、填妥「原住民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獎勵金申請表」後,送至(郵寄或親送)戶籍地之區公所民政課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