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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費用證明書申請

1 服務內容

  • 一、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2條規定辦理。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檢附土地重劃總費用證明書,可自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扣除重劃費用,並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1規定,享有土地增值稅減徵40%的優惠。

2 作業天數

  • 6 日(工作日)

3 是否須電子繳費

4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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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地政局-重劃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賴美珍
  • 聯絡電話:(04)22170673
  • 共用收件信箱:h5235@taichung.gov.tw
  • 最後更新日期: 2019/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