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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急難救助辦法

1 服務內容

  • 一、檢附應備文件至戶籍地區公所臨櫃辦理

2 作業天數

  • 7 日(工作日)

3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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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大里公所-社會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葉家丞
  • 聯絡電話:(04)24063979#125
  • 傳真:(04)24072590
  • 最後更新日期: 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