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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喪葬補助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補助標準: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死亡者,實支實付最高補助新臺幣三萬元。

    二、獲臺中市政府同性質之喪葬補助不得重覆領取。

3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本市當年度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死亡時,應由實際支出喪葬費之三等親內遺屬提出申請。

    二、本市當年度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死亡時無遺屬、有遺屬但無力殮葬或無辦理殮葬意願,由支出喪葬費用無親屬關係者或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死亡者無遺屬及遺產者,應由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公告二十五日協尋之。

    三、同時有二人以上提出請領,應自行協議出具共同委任書,由代表人一人提出。如超過申請期限未提出共同委任書,將視為無法達成協議,並喪失喪葬補助請領資格。

4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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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申請書.pdf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太平公所-社會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陳先生
  • 聯絡電話:(04)22794157#129
  • 傳真:(04)22704011
  • 最後更新日期: 2019/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