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書一份
二、推舉書五份
三、沿革五份
四、派下員全員系統表五份
五、派下員名冊五份
六、財產清冊五份
七、族譜,派下原全員之戶籍謄本或其他證明文件五份
八、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各五份
九、原始規約(無者免附)各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