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實施平均地權土地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土地申請書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申請人應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納稅義務人,並請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如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應另具委託書(須載明委託事項及雙方當事人之姓名並蓋章、身分證字號、住址、連絡電話等資料)。

    三、因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或因所有權移轉等無法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申請者,由權利關係人檢附有關證件代為申請。

3 作業天數

  • 受理申請期間為每年5月1日至31日止,期間外不予受理

4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申請人無需申掛文號,亦無需收繳費用。

    二、本所受理後,經初審無誤,將由市府農業局、地政局及地方稅務局等單位組成會勘小組,排定日期辦理現場會勘,申請人若無通知則不需再配合指界。

5 相關表單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流程圖
申請書 農不離申請書.doc
農不離申請書.odt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沙鹿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林技士
  • 聯絡電話:(04)26634231
  • 傳真:(04)26634242
  • 最後更新日期: 201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