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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役男短期觀光出境

1 服務內容

  • 一、適用條款: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7款。

    二、受理對象: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之役男依法尚未服役者、未列入梯次徵集對象者。

    三、出境就學役男及僑民役男請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出境核准。

    四、請於出境前1個月內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辦理,並列印核准函(1個月內多次有效)連同護照攜帶出境即可,護照免到區公所加蓋出境核准章。

    五、經核准出境者,每次不得逾四個月;役男出境逾規定期限返國者,不予受理其當年及次年出境申請;屆期無故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規定移送法辦,並於36歲除役前仍應依法履行兵役義務。

    六、線上系統操作諮詢請撥內政服務熱線:1996。

2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役男臨櫃持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二、連線內政部役政署網站登錄資料

    三、產出核准通知單

3 作業天數

  • 5至15分鐘

4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

5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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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沙鹿公所-人文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胡智軒
  • 聯絡電話:(04)26622101#146
  • 貼心提醒:內政部役政署已於網站首頁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役男以常見如出國觀光旅遊等原因申請短期出境,請於本網站登錄,查無特殊管制理由將產出核准單,併同護照持憑出境。注意:請於出境前3日至30日間提出申請。
  • 最後更新日期: 2017/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