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書,地籍圖正本。
一、核發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一、填寫申請書。
二、檢附地籍圖。
三、繳交規費。
四、俟本所完成使用分區證明書後核發。(現場核發或郵寄核發)
一、不限(非土地所有權人亦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