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屋契約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二、附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三、郵局儲金簿封面影本
四、申請人印章或代理人印章及委託書
五、身障手冊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六、申請人及同住扶養者無自有住宅証明(財產歸戶證明)
七、無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資格者,需填附中低收入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調查表
八、房屋稅籍證明或當年度房屋稅繳稅證明單
九、屋主戶口名簿影本(但未能出示屋主戶口名簿影本者,得檢附區公所里長、里幹事實際訪視確定填具查訪表)
一、至本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