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二、申請人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印章
三、列冊低收入戶證明
四、領有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
五、醫院診斷證明書正(須醫師註明『須僱請專人照顧』
六、收入及中低收入戶身心礙者傷病住院看護證明書
七、具領人郵局儲金簿封面影本
八、由年滿十六歲,未滿六十五歲之配偶、直係親屬及旁系二等血親看護者,須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可證明親屬關係者免附)
九、由專職人員看護者,須檢附看護費用發票或收據正本、專職看護人相關證照、證書影本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並簽章證明與正本相符
十、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具領補助款之委託書
十一、申請人死亡繼承人有二人以上者,應檢附共同委任切結書及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由受任人申請具領
十二、若無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請檢附臺中市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調查表、全戶所得、財產證明
一、至本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