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印章
二、申請人應附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三、申請表及切結書
四、兒童或少年之國中以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每位兒童或少年都要開立郵政存簿之封面及內頁最近三頁影本(特殊因素致受扶助兒童少年無法開戶得於簽立切結書後,撥入指定帳戶)
六、其他證明文件:如戶內人口有重大傷病卡、殘障手冊、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書、在監證明書、 警察機關開立之失蹤證明書..等等,須檢附之,如無則免附
一、至本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