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二、申請人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印章
三、列冊低收入戶證明( 款)
四、領有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
五、醫院診斷證明書 (須醫師註明『須僱請專人照顧』)
六、具領人郵局儲金簿封面影本
七、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應自行部分負擔費用證用(均含費用明細)
八、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具領補助款之委託書
九、如申請人死亡,繼承人有二人以上,應檢附共同委任切結書及遺產繳清證明書,由受任人申請具領
十、列冊中低收入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以下之老人(檢附中低收入戶老人證明)
十一、1.5倍之中低收入戶,依社救法規定家庭總收入之應計算人口範圍及收入計算基準(檢附財稅資料)
一、至本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