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表
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得由公所調閱)
三、綜合所得稅稅籍資料清單(得由公所調閱)
四、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得由公所調閱)
五、最近三個月內全戶之戶籍謄本正本(含同址分戶)
六、其他個案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如:應計算人口在監或兵役證明、身障手冊、薪資證明、診斷證明書影本、法院判決書影本及25歲以下子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等)
七、非本人辦理時須檢附委託書(8-21-7附件二)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影本,並攜帶委託及受委託人印章
一、至本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