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書、審查表、勘查紀錄表
二、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一個月內核發)
三、都市計畫範圍內,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四、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印章;其屬法人者,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五、如委託他人代辦,需檢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影本、印章
六、有建物者,應檢附合法證明文件(使用執照及竣工圖、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及圖說、從來之使用證明…等)
七、現況照片:遠照、近照各一張
一、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規定核發證明書
一、本申辦業務經公所初審後,陳轉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辦理後續審查作業,並由臺中市政府核發證明書